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武汉学生管理寝室遭顶撞,将同学掀下楼荆楚网6月8日报道 管理同寝室同学时遭到顶撞,大学生晓良怀恨在心动杀机,竟下毒手将其从四楼掀下摔伤。昨日,新洲区法院以晓良犯故意杀人罪(未遂),判处其有期徒刑六年。 晓良是武汉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江北校区大二学生,住7号宿舍四楼某室。 去年12月24日,同寝室同学小凡休息时听MP3,身为寝室长的晓良称小凡音量开得过大,影响他人学习和休息,并对其提出批评。小凡不服,出言顶撞,两人发生不快,晓良怀恨在心。当晚8时许,晓良从外面回到宿舍,寝室里只有小凡一人伏在桌上做作业。晓良遂趁其不备,操起一把水果刀朝小凡颈部横割一刀。小凡奋起反抗,二人打至宿舍阳台上,小凡夺下水果刀。晓良便抱起小凡的腿,将其掀下楼。随后晓良逃跑。 不久,晓良开始为自己的莽撞行为后悔,并报警自首。经鉴定,小凡臀部和腿脚受伤,属轻伤(重型)。晓良因涉嫌故意杀人未遂被批捕。此案侦查期间,晓良的亲属赔偿了晓凡的经济损失8000元。审理中,经新洲区法院主持调解,双方已就民事赔偿部分达成协议:晓良再赔偿晓凡3.4万元。 鉴于晓良故意杀人未遂,有自首情节,又系在校学生,并赔偿受害人的经济损失。法院遂作出如上判决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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